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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电刑案庭审第六天 | 电刑仅五圈,被电得拉裤子
一、电刑再现!
(一)老虎凳+电刑的“常规套餐”
晚上庭审中,辩护律师问及被告人梁鹏所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时,梁鹏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他被羁押在某酒店六楼房间内,羁押伊始便被铐住手脚在“老虎凳”上连续坐了三天两夜;此后,他被带到酒店7楼接受讯问,讯问之前,办案人员便威胁他称:“我知道你身体不好,我不折腾你,你不要替你媳妇儿扛着,老实交代。”但在讯问过程中,衡水市公安办案人员又以梁鹏“不老实交待”为由,使用手摇发电机对梁鹏实施电刑,办案人员仅仅摇了5圈发电机就将梁鹏电得拉了裤子!
此后,另一次在酒店7楼接受讯问时,衡水公安以梁鹏不配合办案为由,又被“摇了30圈”。
一份老虎凳+电刑的“常规套餐”后,办案人员也得到了想要的供述。
当辩护律师继续追问遭受电刑的细节时,梁鹏称那段经历实在太过恐怖,不想再提及,请求辩护律师不要再问电刑相关问题。
(二)一声叹息!
本日庭审中,辩护人问及被告人王洋所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时,王洋也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他被羁押在某酒店六楼房间内,被铐住手脚在“老虎凳”上连续坐了4天,一直到脚都肿了才被放下来。
当辩护律师继续追问是否遭受电刑时,王洋一声叹息后,无奈地说没有,也不想再提那段经历,请求辩护律师不要再问电刑相关问题。
那一声叹息,仿佛道尽了所有!此外,刘鹏翔、王洋、梁鹏等被告人均称,指居酒店房间内有床,但被告人只能睡在地上,床是给办案人员睡的。
(三)各被告人描述的刑讯逼供细节惊人一致,足以证明本案存在有组织、大规模的刑讯逼供。
庭审至今,刘鹏翔、王洋、梁鹏等多名被告人均称,到案后被指定在某酒店的6楼房间内监视居住,进出房间会被戴头套遮挡视线,房间内有“铁椅子”,在7楼接受讯问并遭受手摇发电机的电刑,实施电刑的办案人员胸前佩戴带有数字的胸牌……本案被告人分别被羁押在多个不同的看守所,根本没有串供的可能,但对遭受刑讯逼供的方式、细节陈述却完全一致,足以证明本案存在有组织、大规模的刑讯逼供。
二、关键证据竟不翼而飞!
梁鹏当庭称,因自己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其曾就刑讯逼供情况向检察官反映过,检察官也制作了笔录,但令人惊讶的是,本案在案证据中并未出现该份笔录。作为证明被告人梁鹏遭受严重刑讯逼供的关键证据,由公诉机关制作、亦应由其保存,现在竟然不翼而飞,结合公诉人一直刻意包庇衡水市公安的态度,我们有理由相信是公诉机关故意隐匿了该份证据,故,辩护律师申请合议庭调取该份关键证据。
三、被告人当庭均对公诉人表现出极度恐惧本案庭审至今,几乎所有接受法庭讯问的被告人在回答辩护律师问题时,均特意看向公诉人,寻求眼神、表情交流,希望通过公诉人细微的眼神、表情变化来判断回答问题的方向,以至于胡义杰、吴巧巧、万明英等被告人几乎全程用“不知道”“记不清了”来回答辩护律师的发问。殊不知,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所作讯问笔录,回答事无巨细、如数家珍,但仅仅数月之隔,却“集体失忆”。
被告人对公诉人的恐惧可见一斑!
四、律师执业权利仍频遭肆意践踏!
(一)辩护律师依法发问被训诫
辩护律师在问及被告人卢晓晓的指居场所时,遭到合议庭法官的激烈制止,另一位辩护律师依法对此提出异议,却遭审判长违法训诫。辩护律师无奈,集体申请合议庭法官回避。该训诫不但没有事实依据,程序亦违法!《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且不论辩护律师没有违反法庭纪律,即便真的违反了法庭纪律,合议庭亦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先对辩护律师进行警告,而非直接予以训诫!
(二)辩护律师怒斥公诉人--“你闭嘴”!
两高三部《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第二十条明确界定了律师不得发问的范围,故,除此范围以外的问题辩护人有权向被告人进行发问。但本案庭审以来,公诉人、合议庭粗暴打断辩护人的发问已逾百余次,本日庭审中公诉人仍然多次打断辩护人的合理发问,逼得辩护律师高声训斥公诉人--“你闭嘴”!
(三)每天开庭至深夜!
《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作为一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理应得到保护。但本案庭审至今,几乎天天开庭至深夜,严重侵犯了辩护律师的休息权,而本案预计开庭时间为40天,并不急于一朝一夕之功。故,辩护律师从保障人权角度出发,申请合议庭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结束当日庭审以保障辩护律师的休息权,却遭合议庭拒绝。甚至在昨日庭审中,被告人胡义杰身体有恙,其也自称发烧多日,辩护律师向合议庭申请休庭十分钟,让胡义杰稍作休息,审判长却称:“辩护人你少问点不就行了!”庭审疑问--董昭君法官在笑什么?多位辩护律师注意到,合议庭董昭君法官经常在庭审时莫名其妙地发笑,甚至在辩护律师要求合议庭依法保障律师的休息权这样严肃的问题时,也在莫名其妙地发笑,以至于辩护律师向其追问:“你在笑什么?”是权力的傲慢,还是个人习惯?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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